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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(省)统考职业鉴定资格培训招生简章

按照省冀人社字(2014)49、28号文件要求,我校业经省人社厅职业资格认定为受理人力资源管理师、项目管理师、职业指导师、公共营养师、二手车鉴定等国家(省)统考职业工种的鉴定报名及培训工作。有关招生报名工作如下:

  一、报名时间:国家(省)统考工种每年4月1日—5月10日、9月1日—10月5日;本校省考工种常年招生,集中批量单独申报,省市联考发证。

  二、报名须知:

  1、报名人员按“国家职业资格,全国(省)统一考试鉴定基本情况表”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。

  2、报名时需要交:

  ⑴蓝底彩色小二寸照片三张,另加电子版照片一张;

 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;

  ⑶学历证明,原职业资格证书、工作年限经历证明、加盖单位公章,获奖证书;

  ⑷鉴定资格报名缴费按、冀价行费〔2013〕53号文件执行;

  ⑸统考职业级别工种考前资格培训费按职业及培训技术要求收费。

  三、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:

  1、邢台市华光职业培训学校:桥东新校区招生办:桥东区辛庄路80号华光基地

桥西招生办:五四南街一中西邻电视塔生活区28-1-1

  2、联系电话:0319—8317666 /8317066

  附件:全国(省)统一考试鉴定基本情况表
     各工种报名条件
     统考职业工种培训收费一览表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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